作者:刘新宇 王峰 金杜律师事务所海关与贸易合规团队

刘新宇王峰说到走私犯罪,很多人可能想到的夜幕中的走私飞艇,边境上的闯关卡车……总感觉走私离我们非常遥远。还有部分企业认为,只要进口货物不是违禁品,并且履行了报关手续、缴纳了关税,就不会涉嫌走私。但实际上,即便避免了明目张胆的“绕关走私”或“违禁品走私”,企业在进口业务中仍然随时有可能与走私打擦边球。

比如,从海外代购化妆品的网店,将本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批量进口的化妆品分拆包装,申报为个人物品邮递进境,是否构成走私?又比如,企业从国外购买一件大宗设备用于生产产品,低报设备的交易价格从而实现其避税目的,是否会被认定为走私?再比如,经营进口牛奶口味饮品的企业,在报关时将其原来的货品名称“饮料”报成税率较低的“乳品”,是否会被认定为走私?

全文阅读 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