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31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参林”,股份代码:603233)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大参林此次成功发行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4.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8,904.72万元,成为第四家登陆A股的零售连锁药店,其首发价创零售连锁药店A股IPO新高。 

大参林是集医药零售、医药制造以及医药批发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作为全国规模领先的大型医药零售企业,大参林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包括直营连锁门店、电子商务平台等在内的销售网络。大参林一直专注于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直营连锁零售业务,尤其在参茸滋补药材领域形成了自主品牌为主、覆盖高中低各档次产品、满足不同消费人群需求的业务特色。

金杜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律师,全力协助大参林完成从改制为股份公司到发行上市的各项工作,为大参林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在其成功上市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获得了客户及本项目其他中介团队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本项目的负责合伙人是金杜广州办公室的刘晓光律师和王建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