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银行和融资组
继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包括其相关附件,以下称“36号文”)。36号文的出台,一方面将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实现全行业的营改增;另一方面也对近年来“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相关法规进行了整合和统一,以迎接全面“营改增”时代的到来。
本文旨在解读和分析36号文实施后,融资租赁业务(特别是飞机融资租赁业务)面临的新变化和对各主要交易方的影响。
Continue Reading 解读:全面“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