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亚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提出的三分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出台,提出了公司决议瑕疵救济“三分法”,即对于公司决议的瑕疵可以请求法院/仲裁庭判令撤销决议、确认决议无效或确认决议不成立。其中,确认决议不成立这一救济途径是《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首次明确提出。
Continue Reading 从最高院及北京法院的案例数据来看公司决议的可撤销、无效、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