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4月12日,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群股份”,股票代码601366)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利群股份首次公开发行17,600万股,发行价为8.82元,募资总额达15亿5232万元。该项目标志着利群股份这一山东半岛区域商业龙头历经近二十年的强劲发展后,正式登陆主板A股资本市场。 

利群股份是国内知名的商业零售连锁企业,集百货、超市及电器为核心主业的零售连锁业务,和以城市物流中心为辅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业务等多业态于一体的大型商业集团。

金杜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金杜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全力协助利群股份发行上市各项工作,为公司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在其成功上市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得到了利群股份和本项目其他中介团队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本项目负责合伙人是李萍律师、高怡敏律师,同时得到了王立新律师、彭晋律师及其他合伙人和金杜香港办公室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