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8月4日,金杜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海工”)重整案重整计划获得江苏启东法院批准,太平洋海工开始全面恢复生产经营,获得“重生”。

太平洋海工是世界中小型液化气船市场的领头羊,也是国内首批造船行业“白名单”企业之一,在国际、国内市场享誉盛名,特种船舶及再汽化模块在全球市场占有率均列第一,拥有十几项国家专利。受船舶海工市场不景气和对外提供巨额担保双重不利因素影响,太平洋海工经营与财务状况均陷入困境,于2016年8月5日被启东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启东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清算组作为管理人。金杜凭借在破产重组领域的优秀业绩与良好的市场口碑,以管理人法律顾问身份进驻太平洋海工,受托全面负责太平洋海工重整各项工作。该案受理伊始即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并将该案作为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焦点追踪重大案件之一。金杜进场开展工作后,论证太平洋海工重整可行性,提出“先清算、后重整”的思路,在基本完成债权审查、资产审计评估等基础工作后转入重整程序,为太平洋海工保留了生存机会。为保有太平洋海工经营价值,金杜在太平洋海工破产程序期间依靠《企业破产法》的继续营业制度和继续履行合同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破产不停产”,协助太平洋海工成功完成在手订单,提高了债权人受偿率。与此同时,在船舶行业总体下行的大环境下,金杜提出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重整,最终通过三次公开招募成功引入香港上市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参与重整,实现了战略投资者和太平洋海工双方产业协同,保留了太平洋海工经营价值。此举不仅为太平洋海工引入资金,也为启东市政府成功招商引资。金杜设计的重整计划草案,在确保优先债权全额清偿的基础上,还协调战略投资者额外提供资金,对全体债权人债权金额3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清偿,提高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最终,多达93%以上的债权人投票支持重整计划草案。

该案涉及债务申报规模超90亿元,最终确认债务规模逾50亿元,规模巨大且法律关系复杂,债权种类多样,金杜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将该案中的难题一一化解,妥善处理了职工、供应商不稳定风险,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通过协助太平洋海工持续经营,大幅提高债权人受偿率,实现了各方利益最大化,为重整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终得到了包括债务人、全体债权人、启东市政府、启东法院、战略投资人在内的各方一致好评,再次显示了金杜全方位、多角度、高效率协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素养。

该项目的主办合伙人是金杜深圳办公室王福祥、高峰、吴嘉律师,杭州办公室郝朝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