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继金杜帮助上海故事丝绸发展有限公司历经五年取得“上海故事”商标注册后,2017年10月底,上海故事丝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故事公司、上海紫绮公司,或一审原告)诉上海兵利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兵利公司,或被一审被告)侵害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一案也终审尘埃落定: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认定,上海故事公司、上海紫绮公司的“上海故事”品牌丝巾、围巾产品构成知名商品,“上海故事”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上海兵利公司擅自使用“上海故事”这一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上诉人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利并应当进行赔偿。判决被上诉人上海兵利公司应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上诉人上海故事公司等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

本案的审理和判决结果引起了包括广大消费者、媒体以及众多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的关注。案件在商标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的时间内,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通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所保护的企业商标权益,对于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保护的具体法律实践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和参考意义。

“上海故事”这一颇具海派风情的名称,是上海紫绮公司于2003年创立的品牌。品牌成立后,上海紫绮公司专门从事以“上海故事”作为商品名称的围巾(包含丝巾、披肩)商品的销售。“上海故事”丝绸围巾已经成为上海这个城市的标记性礼物之一,受到广大来沪游客的喜爱和青睐。然而,无论实体店和电商网络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仿冒侵权行为。上海兵利公司于2015年成立,从事销售与上海紫绮公司、上海故事公司相同种类的商品。在品牌经营过程中,上海紫绮公司和上海故事公司发现,上海兵利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上海故事”作为商品与店铺名称,在其开设的店铺内销售相同商品种类的产品;在其店铺、产品包装装潢上使用与原告设计完全相同的“上海故事”字样。上海紫绮公司和上海故事公司认为,上海兵利公司此举属于恶意攀附知名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了消费者的混淆,因此起诉了上海兵利公司,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立即销毁相关商品包装、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本案历经了两次庭审,二审法院认定,上海兵利公司与上海故事公司、紫绮公司同属上海地区经营者,且经营范围有重合,故上海兵利公司与上海故事公司、紫绮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竞争者。在“上海故事”已经在上海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作为同属上海的经营者,兵利公司明知上海故事公司、紫绮公司已经在丝巾、围巾等商品上使用“上海故事”的情况下,仍然在店铺名称、装潢等使用“上海故事”,明显具有攀附“上海故事”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所承载商誉的故意,且客观上会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和误认,故上海兵利公司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支持了上诉人(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 “上海故事”在上海市范围内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金杜团队代理上海故事公司、紫绮公司,在案件的整个策略制定、举证等环节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通过举示大量的各平台宣传报道、在上海市各商场的获奖证书等证据,证明了其“上海故事”丝巾、围巾在上海市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使现有证据充分证明“上海故事”品牌丝巾、围巾在上海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进而协助客户扭转案件一审的不利局面,从多个角度举证,在二审诉讼中为客户赢得法院对于被告方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的认定。

本案的主办合伙人为何放和丁宪杰。

注:图片来源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于2017年5月2日播出的对一审庭审的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