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 “远东租赁2019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通)”(简称“远东租赁2019一期”)成功发行。本项目不仅是2019年首单交易商协会审批项下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发行的债券通通道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项目, 更是债券通运行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单引入国际评级的以融资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并通过债券通通道发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本项目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租赁”)及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宏信(天津)”)为发起机构, 引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渣打中国”)作为财务顾问,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汇丰中国”)作为结构顾问, 产品发行规模达1,865,000,000元, 其中获得国际评级机构S&P Global Ratings评级的优先A级资产支持票据占比48.26%, 规模达900,000,000元, 国际评级为A sf 。

远东租赁2019一期作为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债权这一非传统债券通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类型作为基础资产设立的债券通资产支持票据信托项目, 具有突出的专业性和开创性, 不仅推进了国际评级机构及境外投资者对境内融资租赁债权资产及相应资产风险点的了解, 而且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境内企业”走出去”进程, 体现了发起机构资产质量的优质、资产管理能力的强大以及主体实力的雄厚, 为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提升国际知名度奠定了基础。

金杜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 全程参与并协助发起机构及各参与机构完成了本项目发行中的各项相关工作, 就相关法律问题, 尤其针对S&P Global Ratings就融资租赁债权定性、租赁物所有权归属、破产隔离的实现及相应风险点以及本项目相关交易安排及机制所提出的法律问题, 提供解决方案和意见, 不仅让境外参与机构对中国现行法律规范体系及资产支持票据产品结构有了更为深入全面的认识, 同时亦推进境内参与机构在适应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范体系的基础上借鉴境外产品设计中更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更完善的交易安排及机制。

本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胡喆律师及陈府申律师。

胡喆律师表示: “债券通作为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 买卖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从技术上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难度, 从而大大丰富了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优化了境内融资主体的发行环境, 提升了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活跃度。本项目的成功发行不仅得益于债券通规则引导下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开放, 更得益于标准化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及日趋完善的信息披露路径, 我们有理由期待债券通未来将为进一步丰富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推进境内境外互通互联机制不断深入创造更多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