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梅 Aaron Wolfson
跨国公司需要了解美国针对伊朗采取的新一轮制裁措施,这可能对其业务产生影响。2019年6月24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了对伊朗政府高级官员实施制裁的行政令。根据该行政令的要求,特定类别的人在美国境内的或由美国人占有或控制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益,必须封锁并向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OFAC”)报告。
根据该行政令第1条的规定,属于本次“封锁”制裁范围的人如下:
-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和伊朗最高领袖办公室;
- 美国政府确定制裁的、由伊朗最高领袖或最高领袖办公室任命的伊朗国家官员或者伊朗境内实体负责人或由伊朗境内一个或多个实体所有或控制的伊朗境外实体的负责人;
- 美国政府确定制裁的、由伊朗最高领袖或最高领袖办公室任命的人所选任的伊朗国家官员或者伊朗境内实体负责人或由伊朗境内一个或多个实体所有或控制的伊朗境外实体的负责人;
- 向依照本行政令财产和财产权益被封锁的人提供实质性协助、赞助、经济/物质/技术支持、商品/服务的任何人,或者拥护被封锁人的任何人;
- 由依照本行政令财产和财产权益被封锁的人所有或控制的或者直接或间接代理/代表或声称代理/代表被封锁人的任何人;
- 在依照本行政令财产和财产权益被封锁的人处担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人。
上述规定包括禁止依照该行政令财产或财产权益被封锁的人提供或接收资金、商品或服务,向其提供,或者为其利益而提供或接收。
该行政令的其他条款还包含了其他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包括:
第2条规定,如果外国金融机构代表依照本行政令第1条财产和财产权益被封锁的个人故意进行或促成任何重大金融交易,允许美国财政部长限制该外国金融机构在美国开立或维持账户的能力;
第3条规定,禁止依照本行政令第1条财产和财产权益被封锁的人捐赠食物、衣物和药品,向其捐赠,或者为其利益而捐赠;
第5条规定,暂停符合本行政令第1(a)条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标准的外国人以移民和非移民的方式入境美国。
同时,OFAC宣布对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伊朗革命卫队”)的8名高级指挥官实施制裁。伊朗革命卫队由伊朗最高领袖负责监督。根据美国财政部就此发布的新闻稿,指定对这些指挥官实施制裁是为了加强总统行政令对最高领袖及其办公室实施制裁的效力。此前,OFAC曾于2017年10月13日根据第13224号行政令对伊朗革命卫队实施制裁,并且美国于2019年4月15日将伊朗革命卫队列为外国恐怖组织。
OFAC新指定的制裁目标是伊朗革命卫队海军、航空航天和地面部队的指挥官,以及负责伊朗波斯湾和霍尔木兹海峡附近南部海岸活动的伊朗革命卫队海军五个海军分区的指挥官。
由于OFAC指定对这些个人实施制裁,这些个人在美国境内的或由美国人占有或控制的全部财产和财产权益,均必须封锁并向OFAC报告。OFAC还警告称,任何人与这些被制裁个人进行交易,自己也可能受到制裁。如果您目前正在参与或考虑开展的交易,可能涉及来自伊朗政府、伊朗政府实体或伊朗国有企业的任何人,您应与法律顾问进行交易审查,避免美国对您的业务实施制裁的潜在风险。
如果您对上述制裁或其他制裁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金杜律师事务所Aaron Wolfson律师(电子邮箱:aaron.wolfson@us.kwm.com)或胡梅律师(电子邮箱:Meg.Utterback@us.kw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