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风潮引领的新一轮技术变革中,数据被冠以“新石油”的美誉,互联网企业更是将数据视为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商业价值的重要战略资产和企业创新源泉。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大数据已经对当前的转让定价规则带来严峻挑战:首先,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数据是否属于一种资产尚无定论。在法律和会计层面均未明确界定数据是否属于资产的情况下,转让定价领域能否作此认定将影响功能风险分析下各交易方的基本定位。其次,目前国内转让定价管理中最常采用的交易净利润法(Transactional Net Margin Method)在数据价值链分析中是否仍是最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有待商榷。为此,本文尝试从转让定价基础原理出发,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同一集团内多方参与数据链的价值创造对上述两个转让定价核心问题的挑战,并提出一些建议。
Continue Reading 大数据对转让定价规则的挑战——基于互联网公司关联交易的讨论

一、本案相关案情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代理出口协议”),同时,又以购销名义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约定该合同“仅供商检用”,且约定出口过程中有关涉及的货物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知识产权、出口货物及收汇过程中的各环节均由B公司负责,A公司仅办理出口手续,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货物物权及收汇风险。
Continue Reading “假自营、真代理”的适用边界 ——评A公司诉甲市稽查局案

引言
对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基于协调平衡各方利益诉求,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成为常见现象。不过其中的涉税问题在法律规定与政策执行是疑难点,重整计划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是否视同股东捐赠、债务豁免、债转股、应收账款出资等存在不同理解。税收实体法规定基本是针对单一经济行为或法律行为而设定的,而重整计划通常会涉及多个法律形式、多步骤的经济行为,如何界定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现行税法无细化规定,需要通过税法解释才能实现。本文从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模式、背后的经济实质和与税法的衔接等方面阐述,试图揭示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税收争议与征税依据的经济实质。
Continue Reading 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主要模式及税务问题研究

临近年末,头部带货主播因偷逃税被追缴税款并被处罚一事,又将税务问题带上风口浪尖。每年年末我们都会回顾过去一年发生的税收热点问题,同时展望未来前进方向。今年除了回顾和展望,站在这个历史的关口,我们认为每个企业、每个人都需要开始思考自己在税收问题上的战略。希望能通过本文回顾与展望,分享一点税收战略思考,引发更多的讨论。
Continue Reading 2021年税收热点问题之回顾、展望与战略建议

今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一个月以来,“三次分配”成为舆论关注的新焦点。事实上,“三次分配”在近年来的顶层政策设计中已经被高度重视和多次强调:2019年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对这个重大命题作了阐述,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Continue Reading 大道之行也:从三次分配说起——共同富裕导向下的税制改革前瞻

在商业安排中,基于合同谈判地位的差异以及其他商业考虑,买卖双方可能会在合同中约定价款为税后金额(或净额,即所谓的“包税条款”),明确由买方承担卖方在交易中产生的税款。然而,在买方为卖方承担相应税款后,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不允许买方就该部分税款进行税前列支,从而产生税务争议。在实践中该类问题并不少见,且结合下面这则实例,从税前列支机制的原则和逻辑入手进行讨论。
Continue Reading 买方为卖方承担扣缴税款可否税前列支—— 再评“包税条款”

作者:董刚 段桃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

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税收主权与税收利益历来是国家、地区或辖区(“税收管辖区”)间博弈的焦点问题。过去四十年间,一些税收管辖区通过降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方式吸引资本流入,导致全球税收陷入“逐底竞争”的恶性循环;而日益激烈的经济数字化大趋势,更不断加剧了双重不征税和税收利益的不公平分配等问题,使当今国际税收秩序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国际间开展了一系列研究与合作,致力于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问题,以确保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自二十国集团(“G20”)与央行行长会议于2013年达成国际合作,帮助包容性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成员应对BEPS问题并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进行研究,至今OECD在“BEPS一揽子行动计划”下已形成大量研究成果。
Continue Reading 国际税改专题之一:支柱一将重塑国际税收规则?

作者: 叶永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

          这会是一篇很短的文章,只是希望从所得角度在规则层面进行一个讨论。

       首先,所得是什么实际上是需要税法回答的一个问题。因为所得本身的定义和内涵实际上决定了税法如何看待民商事的交易,如何在复杂的交易中识别税收处理,如何在必要的时候拟制交易。说到所得,会有三个主要问题,什么是所得,什么时间应该确认所得,如何确认所得金额。本文主要考察的是什么是所得,即所得的法律形式问题。虽然可能每个人对所得形式的认知都不一样,在规则上,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对所得的认知也不同,但是从中国税法目前的规则来看,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以下的逻辑要点:
Continue Reading   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为什么不征税——再谈所得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