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高院”)就陈某诉A公司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下简称“A公司案”),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职务发明报酬人民币15万元。该案是继曾在2015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张某等诉B公司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B公司案”)之后,上海高院再次明确了约定优先原则,在对员工与用人单位关于职务发明报酬约定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后,综合案件事实确定报酬金额。本文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对法院审理职务发明报酬纠纷案件的思路进行回顾,并提出对于用人单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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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琎 李辉 潘聪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2018年以后疾病的诊疗方法可以采用计算机模块进行专利保护。

“专利法”在规定发明创造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同时,出于人权、国家政策等方面的考虑,规定了一些科学和技术领域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其中第25条明确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法作出上述规定的考量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涉及基本人权的保障和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如果给予某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垄断实施权,则会阻碍医生自由实施治疗的权利,最终导致某些病患得不到好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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