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燊,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
中国政府对境外控股公司的反避税管理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文件,即《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简称“601号文”),指导地方税务机关调查认定申请人是否满足“受益所有人”的条件,以决定申请人能否享受税收协定中有关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等优惠待遇。该文件的发布引起广泛关注,跨境交易的税务筹划及利用境外控股公司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安排将受到很大限制。Continue Reading 新一轮境外控股公司反避税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