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

作者:Suzanne Gibson 金杜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办公室

suzanne亚洲零售投资基金市场正经历重大变革带来的阵痛,市场上出现了两大新的跨境亚洲互通机制以及香港与中国内地重大互认安排。

东盟共同投资计划框架 (ASEAN CIS Framework) 现已达成,旨在推动共同投资计划跨境交易。

如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基金经理可以将本国符合条件的基金出售给这三个国家的散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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