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明飞 桂红霞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untitleduntitled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第一场较量。出于种种原因,原告往往希望在己方所在地或知识产权审判经验比较丰富的法院起诉,而尽量避免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对于专利侵权案件而言,除了被告住所地这个管辖连接点,通常只剩下侵权行为地这个连接点。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网络交易购买货物的收货地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地,已经成为实践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对于网络交易收货地究竟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地,相关司法实践却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大量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因此而生。
Continue Reading 网络交易收货地法院对专利侵权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