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为河南省某合资租赁公司(作为所有权人和出租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融资,助力其与俄罗斯某航空公司(作为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就多架飞机融资租赁达成合作。2017年4月28日,该项目中首批交付的三架全新空客A320-214型飞机分别在空客公司的法国布拉尼亚克交付中心及德国汉堡交付中心顺利完成交付。该项目成为河南省金融机构的首单飞机融资项目,实现了河南省在飞机租赁行业的零突破,标志着河南飞机融资租赁产业向市场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这也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在的首单飞机融资项目。

俄航飞机-2

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本项目中,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借款人、承租人的合作填补了河南省金融资本市场的一项空白,标志着河南航空及金融产业向“产融结合、创新发展”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此次合作亦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俄罗斯航空产业发展、支持本土租赁公司“走出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举措。

金杜团队在本项目中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中国法律师,并作为牵头律师事务所协调英国、爱尔兰、俄罗斯、纽约、百慕大等多个境外法域的律师,与客户、境外律师紧密配合、积极合作,以高效的工作及专业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特别是在首批三架飞机的交付过程中,金杜成功协调各方于一周之内完成了全部融资文件的签署、提款条件确认工作,并于同一天在两个交付中心完成了3架飞机的交付工作,以超高效的工作成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该项目的负责合伙人是马峰律师,团队成员包括北京办公室的陈洁、黄茜茜、何潇,以及香港办公室的顾问Tejaswi Nimmagadda和Yinny Liu。

马峰律师表示,“我们很高兴协助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完成这一具有开创意义的项目。金杜是中国最早从事飞机融资业务的律所团队,随着国内飞机租赁市场持续蓬勃发展,我们将在该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始终引领行业发展的创新思路结合,帮助客户不断探索挖掘国内、国际市场机遇并实现他们向更高目标‘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