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斯拉有限公司(TESLA, INC.,简称“特斯拉”)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的协助下赢得了其针对第三人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上注册的“Tesla”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的终审胜利。这是在2017年9月,金杜代理特斯拉赢得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胜诉后的完胜。本案对于特斯拉加强其在中国的商标保护以及业务运营和商业布局等方面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案件涉及交通运输工具,案件结果对维护公共利益也具有相当的意义。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的二审判决,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在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全部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一审法院关于归属于不同商品类别的“运载工具用电池”与“电动车辆”商品具有较大关联性,构成类似商品的认定正确,并因此驳回了两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最终维持了一审法院关于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维持第三人争议商标注册的裁定的判决结果。

特斯拉总部位于美国,是世界著名的电动汽车生产商。此次纠纷案涉及的电动汽车电池及充电桩是电动汽车最重要的零部件和配件,也是特斯拉核心技术优势所在。

金杜知识产权诉讼团队在本案两审案件中分别代理特斯拉针对商评委的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一审行政诉讼,并就商评委及第三人的上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答辩。在两审诉讼中,金杜团队充分利用举证制度,从专业教材、国家标准、行业实践、媒体报道、消费者调查报告等多个角度举证证明电动汽车与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之间具有的紧密联系,并大量收集相关在先判例提供给法院作为参考,最终成功说服法院撤销了商评委的裁定,责令其就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圆满地完成了代理任务。本案中代理特斯拉公司出庭的律师为史玉生矫鸿彬,负责合伙人还包括叶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