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增资项目顺利交割

金杜助力央地合作、产业整合、东北振兴

继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于2018年11月3日在京顺利完成辽宁港口合作项目增资协议的签约后(见金杜助力辽宁港口整合项目顺利完成签约,助推央地合作行业整合里程碑项目),项目各参与方齐心协力、攻坚运筹、众志成城,辽宁港口集团增资项目顺利完成交割

2018年11月29日,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99,600,798.40元,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辽宁港口集团49.9%的股权;辽宁省国资委持有的辽宁港口集团股权变更为50.1%,为辽宁港口集团控股股东。
辽宁港口集团为辽宁港口整合平台,控股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大连港A股601880H股02880,持股锦州港A股600190)和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营口港A股600317)。大连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集装箱枢纽港、最大的油品和液体化工品储运分拨基地、重要的矿石分拨中心、重要的散杂货转运中心、最具竞争力的粮食转运中心、最大的海上客运港以及最具成长性的专业化汽车海运港。营口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内贸集装箱枢纽港、“一带一路”中欧物流海铁联运重要的中转港。随着辽宁港口整合的完成,辽宁港口集团将成为我国资产规模和吞吐量规模最大的港口集团之一,未来各方将以此为契机,分步推进辽宁港口资源整合,实现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本项目不仅仅对辽宁转型升级、东北提振,乃至对国家、对东北亚经济发展都将具重要意义。
金杜在本项目中作为辽宁港口集团的法律顾问,代表辽宁省政府港口整合项目组及辽宁港口集团与招商局集团项目团队协商交易结构,参与项目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负责交易文件的起草和谈判,推进完成项目交割先决条件,协助推动省市各相关机构、两港集团及招商局集团项目团队的沟通,参与准备经营者集中申请,协调起草相关上市公司公告等。金杜团队在本项目中的高效优质服务及专业素养深受客户信赖,获得项目各参与方的高度认可。
本项目是央地合作行业整合的里程碑项目。在本项目中,金杜聚集全所资源,支持东北振兴。本项目结构复杂、时间紧、任务重,金杜金融资本部及合规业务部项目组成员通力合作,充分体现了金杜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业务能力的突出优势。金杜团队有幸参与该项目,在辽宁方面项目领导的卓越睿智指导下与各方通力配合,为我国的央地合作、产业整合和东北振兴,以及“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重要中转港和物流相关建设,贡献力量。
本项目的负责合伙人为唐逸韵,项目主要团队还包括合伙人龚牧龙曾涛吕膺昊柴志峰资深律师陶涛,主办律师贺璐婷、张一鸣、卫凌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