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银行”,A股股票代码:002948.SZ,H股股票代码:3866.HK)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此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约为4.51亿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0.39亿元。至此,青岛银行成为山东省首家A+H股上市银行、全国第二家A+H股上市城商行。
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并于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山东省首家香港主板上市银行。
在本项目中,金杜担任青岛银行发行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项目申报、反馈意见回复及发行上市等各个环节,并就本项目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了全面的解决方案,获得青岛银行的高度认可。这也是继金杜协助青岛银行2015年成功于香港联交所上市、2017年成功发行境外优先股后,金杜再次为青岛银行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金杜合伙人杨小蕾(左四)、李元媛(左五)及顾问黄晓雪(左三), 以及主要团队成员王宁(左六)、张家(左二)、杨子涵(左一)、战璐璐(左七)、张园园(左八)出席上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