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助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简称“华电”)根据百慕达公司法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完成以约46亿港元对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联交所:903;新交所:T18)的私有化项目。

冠捷科技于2019年11月14日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市。此次交易中涉及公司并购、融资和多个法域之反垄断申报的多项法律和监管问题。

金杜在过去几年中助力中国电子完成一系列的上市公司并购交易,此次对冠捷科技的私有化交易是继助力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在2019初年以在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吸收合并方式对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私有化;及中国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在2014年对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私有化交易之后又成功完成的一个由中国电子对上市公司进行私有化交易的第三个项目。

金杜香港公司和证券部主管合伙人谢晓东博士表示,“我们很荣幸能再次为金杜长期客户中国电子提供法律服务。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充分展现了我们在处理跨几个法律管辖区和市场中复杂和多种法律及监管问题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优势,也印证了我们在上市公司私有化领域的业务实力。”

金杜作为华电(作为要约人)的法律顾问,提供了香港*法和中国法的法律服务。香港办公室合伙人谢晓东周历宇分别在并购和融资领域提供了法律服务,上海办公室合伙人柴志峰作为反垄断领域的法律顾问参与此次交易。

主办合伙人谢晓东周历宇柴志峰


* 任何提及“香港”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