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动力”,股票代码:600482)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中国动力在本次重组中发行普通股的同时,在资产收购和配套募集资金两个环节首次引入定向可转债这一金融产品作为支付手段的项目。本项目于2018年8月启动。

中国动力成立于2000年,是全球技术门类最全、国内最大的动力装备上市公司,涵盖燃气动力、蒸汽动力、化学动力、全电动力、柴油机动力、热气机动力、海洋核动力等动力及相关辅机配套。本次重组是中国动力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等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将从创新多元化融资组合、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经营业绩、完善公司治理等几个方面为中国动力带来积极影响。

在项目前期市场化债转股阶段,中国动力引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融”)等6家特定投资人,以债权、现金方式向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瀚动力”)等7家标的公司增资72.5亿元,成为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成功实现优化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目标。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中国动力分别向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等8家企业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广瀚动力等7家公司股权。以2019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100.63亿元。本次交易中国动力在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同时,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价格的100%。

金杜律师事务所团队担任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主办合伙人为周宁范玲莉刘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