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完成了对上市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9.SZ、02039.HK,简称“中集集团”)29.74%股份的收购过户登记手续,深圳资本集团顺利成为中集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金额达人民币105.09亿元。

中集集团成立于1980年,其作为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批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过40年的发展已形成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食品装备、海洋工程、物流服务、空港设备等九大主营业务。深圳资本集团作为国务院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试点单位,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唯一资本运营平台。本次交易的背景正值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旨在加强深圳建设社会主义现行示范区、重点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并进一步加强中集集团与深圳经济特区的产业发展和协同,实现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共同促进深圳实体经济发展。深圳资本集团战略入股中集集团是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合作的又一经典案例,同时也是深圳市国资委所主导的又一里程碑项目。

本项目中,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深圳资本集团的境内外法律顾问,全面主导并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高效完成了对中集集团的法律尽职调查、交易协议的草拟和谈判、答复香港证监会问询、论证境内外反垄断,并在后期协助完成了全部A+H股股份的交割工作,为深圳资本集团提供了全方面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全球协调合伙人为王立新。深圳办公室曹余辉担任牵头合伙人,主办合伙人包括胡光建王立峰杨茹孙述琳,香港办公室合伙人骆伟德提供了有关境外的法律服务,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彭荷月和顾问张若寒在反垄断方面提供了法律意见。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还得到了合伙人李盛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