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钢集团)在辽宁省鞍山市召开鞍钢重组本钢大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辽宁省国资委)与鞍钢集团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鞍钢集团,鞍钢集团重组控股本钢集团。重组完成后,鞍钢集团粗钢产能将达到6300万吨,营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晋升为中国第二、世界第三的钢铁企业。

鞍钢集团于2010年5月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而成,拥有普钢、特钢、不锈钢和钒钛等完整产品系列,是以材料和矿产资源为核心主业,产业金融、现代贸易、工程技术、化学科技、智慧能源等多个产业集合组成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本钢集团是辽宁省最大省属国有企业,拥有世界最宽幅热连轧机组、世界一流冷轧生产线,现已形成以钢铁及矿业为核心,金融投资、贸易物流、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城市服务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鞍钢重组本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对鞍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辽宁省政府扎实推进“央地合作”的综合性改革,对于推动我国钢铁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和辽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重组有利于充分发挥鞍钢集团和本钢集团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构建钢铁行业新发展格局,提升我国战略资源保障能力,维护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推动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主力军作用。

本项目审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国务院国资委、辽宁省政府及省国资委、鞍钢集团、本钢集团等多方主体。在鞍本重组工作组的领导下,金杜团队作为本项目的牵头法律顾问,会同财务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高效完成了整体交易方案和实施方案、尽职调查、上行请示、批复签约、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主体工作,提供了“全方位、全流程、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保障项目高效、有序推进。本项目是金杜团队助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以及服务中国国企改革发展特别是“央地重组”的又一重大成果。

本项目中,金杜团队协调人为刘延岭律师、唐丽子律师、韩杰律师,主要负责合伙人为韩杰高照孙勇,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包括彭啸、崔桐新、耿天鹏、,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刘成及其团队成员李雨濛、武瑶、王梦真、叶弘韬就本项目中的反垄断工作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