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8月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太保资产”)收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所持有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联安基金”)51%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0.45亿元。目前,取得了保监会的批复后,本次交易还有待证监会的审批。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太保资产成功收购国联安基金51%股权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8月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太保资产”)收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所持有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联安基金”)51%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0.45亿元。目前,取得了保监会的批复后,本次交易还有待证监会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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