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权(Registration Rights)是VIE架构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中常见的一种投资者权利,登记权条款规定了投资者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登记其持有的股票。根据美国证券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公司或股东向公众出售证券前,必须向SEC申请登记,否则不得向公众出售任何证券。因此,登记权条款的目的是使投资者能够在美国证券交易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纽交所、纳斯达克)自由交易其股票,实现退出。根据投资者是否有主动发起登记申请的权利,登记权可分为要求登记权(Demand Registration Rights)和共同登记权(Piggyback Registration Rights),两者有以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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