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晓鹏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 粤港澳大湾区

是指,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肇庆(市区)九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组成的城市群。2015年3月,“一带一路”战略规划[1]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概念, 2017年与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则强调了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地位。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将为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同时粤港澳大通关也将为外贸企业提供新的动力。纽约、旧金山、东京湾区被公认为世界三大湾区,与其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在于人口与占地面积[3]均为第一。但是,粤港澳大湾区(下称“大湾区”)是在两种制度、三个法域、三个关税区背景下的深化合作。具言之,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分属不同法系[4]和关税区,三地适用不同的法律。这意味着大湾区建设既有体制叠加优势,也亟待监管创新以最大限度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

  • 大通关

就当前海关监管业务而言重点是指通关一体化建设。近年来我国海关依托《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CEPA协议”)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广东自贸区”),进行了多项监管创新,发挥制度红利,使粤、港、澳海关[5]的联系更加密切。但是在未来大湾区海关监管将走向何方,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本文试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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