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俊禄、 金姗

拥有双博士学位的美国籍电子工程师本杰明,有多年高新科技电子工程的从业经验。最近,本杰明受聘于国内一家大型知名企业,便琢磨着带他的妻子露丝到中国长期生活和工作。另外,他还希望他的19岁的儿子法兰克到中国来读大学研究东方文化,并利用寒暑假时间打工,增加社会经验。一家人就签证问题向我所进行咨询。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出境入境管理法》”)开始实施。与《出境入境管理法》相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一、《出境入境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出境入境管理法》增加了“人才引进”的签证类别,作为普通签证的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因此,除了考虑申请职业签证Z签证以外,若本杰明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还可以选择申请此种新增的R字签证入境工作。

与旧法[1]不同,《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了不予签发签证的几种情形,包括:(一)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二)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三)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四)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五)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六)其他。同时,该法也规定了不予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几种情形。

《出境入境管理法》强调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非法就业的几种情形:(1)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3)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本杰明作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获得相应的工作证和居留证,以避免因非法就业受到中国法律的惩罚。

《出境入境管理法》还对居留证有效期作出了调整,即外国人非工作类居留证件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最短有效期分别为180天和90天;最长有效期为5年。

二、《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管理条例》将普通签证由原先的8类调整为12类:取签证种类首字的汉语拼音,在旧法[2]规定的八类普通签证,即D字(定居)、Z字(职业)、X字(学习)、F字(访问)、L字(旅游)、G字(过境)、C字(乘务)、J字(记者)签证的基础上,新增了M字(贸易)、Q字(亲属)、R字(人才)、S字(私事)四类签证,并对原有F、X、Z字签证的发放范围进行了调整。

因此,本杰明的妻子露丝将不再申请Z签证,而是申请S字签证进入中国境内。对于本杰明的儿子法兰克来说,若其只是来探亲,也可以申请S字签证;若其即将进入中国境内的大学学习,根据学习期限的长短,分别申请X1(长期学习)或X2(短期学习)的签证。

《管理条例》的一大亮点是留学生勤工助学合法化。《管理条例》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在居留证件上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未加注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因此,法兰克若想在寒暑假时间到校外实习,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就业而受到惩罚。

新出台的上述两个法律法规相比之前的法律法规,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同时细化了原先未涉及的规定,使外国人在入境居留、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有更清楚的指引。在此,我们预祝本杰明一家未来在中国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一切顺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13年7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于2013年9月1日废止。

[2]  见脚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