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永青 楚子琪 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部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发[2014]62号通知(《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规范和清理地方各类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这将对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已经或将要取得的各类优惠产生一定影响。以下是我们对相关文件的解读和思考,供大家参考。

国务院发布国发[2014]62号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取消所有未经财政部授权或相关法规许可而给予企业的财政优惠政策。通知中将此类财政优惠政策分为两类:对于缺乏法律依据的税收直接减免、与税收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或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财政补贴,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一律不得再行实施;而对于涉及以地方级财政留存收入或增量收入提供财政支持的政策,通知则要求逐步进行规范。

首先,如果我们将通知视为行政法规,那么一经生效,就会对企业与政府签订含有相关激励政策的备忘录产生影响。即使其未造成直接影响,也会给地方政府造成巨大压力,因此,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政策的影响,并适时作出应对,例如对需要取得政府财政支持的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或调整与政府间的协议。就该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在于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商降低双方协议的政策风险。

其次,一般而言,通知是行政管理的原则性和指导性文件,需要由具体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以实际措施进行落实。通知旨在全面规范现有的地方财税优惠政策,规制政府行为。虽然具体的实施情况尚有待进一步观察,但通知要求地方政府部门于2015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专项清理情况,因此地方政府很可能需要在此期限前采取行动。通常的实践中,地方政府一般会在年度汇算清缴后兑现优惠政策,因此,无论地方政府是否立即作出反应,企业需要在明年六七月份以前,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对相关协议的执行情况。

最后,通知还涵盖了对社会保险严格按标准交纳的要求,目前尚不清楚就此部分相关主管部门会以何种形式进行跟进,但提醒企业也需要注意相关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企业基于其具体情况,

a) 深入研究该通知规定;

b) 就通知的执行与相关政府机构保持积极沟通;

c) 考虑对争取相关政府支持时的沟通策略,视情况对现存有效的备忘录进行修改,同时密切关注政府的执行情况;

d) 必要时考虑本通知对公司财务计划和预算的潜在影响,重新评估相应的风险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