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郑州银行在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香港法以及美国证券法律师团队的协助下,成功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码:6196),融资规模达50.82亿港币(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金杜又一次运用一体化的‘同一家律所’解决方案,在本项目中同时为发行人提供横跨中国法、香港法、美国证券法在内的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在2015年赴港上市的三家中资商业银行中,金杜作为其中两家的境内外法律顾问为其上市项目提供了一站式法律服务。
金杜全球管理合伙人傅思德表示,“今天,我们很荣幸能够助力郑州银行成功完成在香港上市。对中国发行人而言,在美国证券法领域的执业能力重要性日益显著。我们为客户提供横跨美国法、中国法、香港法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独有能力使我们的全球证券业务在业界独树一帜,并得到客户认可。”
郑州银行是一家位于河南省业务发展迅速,且总资产规模第二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近期获2014年度注册规模2000亿元以上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第一名、2014年度最佳城市商业银行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