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四个自由贸易区将施行新的跨境融资管理制度 By King & Wood Mallesons on January 27, 2016 Posted in Banking & Finance 作者: 周昕 顾婕妤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中国的四个自由贸易区将施行新的跨境融资管理制度 2016年1月22日,中国央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简称“人行通知”)。根据人行通知,中国的四个自由贸易区包括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天津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将从2016年1月25日开始施行新的统一的跨境融资管理制度。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