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亚投行开业 By King & Wood Mallesons on January 20, 2016 Posted in Banking & Finance 作者:刘志刚 苏萌 孙鹏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2016年1月16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下称“亚投行”)正式开业,全球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正式启航。亚投行的开业运作将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融资渠道,对我国基建、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企业“走出去”项目的海外拓展亦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文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下称“《AIIB协定》”)以及境内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亚投行的法律人格、权利能力、争议解决及债权性质等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2016年1月16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下称“亚投行”)正式开业,全球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正式启航。亚投行的开业运作将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融资渠道,对我国基建、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企业“走出去”项目的海外拓展亦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文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下称“《AIIB协定》”)以及境内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亚投行的法律人格、权利能力、争议解决及债权性质等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