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慧文 丁戊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陆慧文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已是96年的陈规,施行多年未进行修改。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才市场的国际化,各式各样的外国人劳动争议新型案件也层出不穷。无论是以就业证为核心考量因素的合法就业判断,还是近来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离职经济补偿金对于外国人的适用与否、以及由此引申出的企业与外籍员工自由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司法认定,再到外籍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都是值得从实践操作中进行总结提炼的典型问题。

本文选取了2015年上海市二中院(2015)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7号案件作为切入,综合上海市的实务操作和相关案例的调查总结,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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