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李寿宏 官亮亮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wu_qing全国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于2016年7月20日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此案对于我国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大气污染的防治具有很强的标杆意义和示范价值。[1]据不完全统计(网上检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法”) 实施至2016年7月底止,已有16家企业先后被提起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意味着大气污染企业将面临着更大的诉讼风险。

尽管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备受关注,但是很多人仍然不了解何为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哪些行业、企业容易被提起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这类诉讼包含哪些关键要件?同时,机动车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内容,接二连三的机动车相关企业被提起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我们能够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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