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艾 谢敏茹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016年6月12日,环保部在其官网上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由此拉开《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的帷幕。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们了解到,《修订草案》在排污许可制度、水污染控制和治理以及重污染企业退出等诸多方面均有较大的修改,对排污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在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也更为严苛。因此,如果《修订草案》最终顺利通过并公布实施,将会对排污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那么,排污企业该何去何从?本文将基于《修订草案》的重要修订事项进行梳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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