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由竞争法领域著名期刊《Concurrence Review》和纽约大学法学院联合组织的第四届会议将于纽约举行,就此宁宣凤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接受了纽约大学法学院福克斯教授(Prof. Eleanor Fox)的采访,并对她们即将参与讨论的主题“‘新民族主义’对发展中国家竞争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发表看法。 

1、福克斯教授: 宁律师,作为一名中国最知名的反垄断律师,想必您密切关注中国政府机关的执法动向。能否谈谈您对中国政府机关适用法律或制定政策的看法,您是否认为中国政府机关的做法能被视为“民族主义”?换言之,中国政府机关是否用了在经济和战略上有助于中国而非仅有助于竞争的原则?

宁律师:整体而言,“竞争”是中国反垄断机关在执法活动中最优先考虑的因素。只有在特定的行业背景下,存在有中国本国企业可能得到更多优惠待遇的情况。这主要归因于历史上中国政府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调控、参与经济发展。产业政策是中国政府治理的重要政策工具。20世纪80年代起实施的产业政策被引入了宏观调控,并逐渐渗透到微观经济层面。

中国政府于2016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逐步协调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实现某些被监管行业的市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一系列预设的竞争标准,对所有既存(或新增)的政府措施进行全面审查。这不仅有助于消除行政垄断的根源,而且可以提高各级政府官员的意识,充分认识到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2、福克斯教授: 当然,中国《反垄断法》要求政府机关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否意味着授予中国反垄断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维护“民族主义”,无论此举是否对中国有利?

宁律师: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源于中国近现代史。从“计划经济”时代到“改革开放”,中国作为世界上快速崛起的经济实体,正处于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这反映出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且处于转型期,不完善的市场结构和普遍存在的国家控制在国民经济的某些领域仍然存在。在此背景下,不难理解在某些反垄断执法领域,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面对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冲突时会采用一些平衡方法。 

3、福克斯教授: 我们注意到目前世界上诸多国家都出现了“民族主义”的趋势。您认为该趋势对竞争法及其适用是否有影响?您认为该趋势对新兴经济实体如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影响?

宁律师:我认为,“民族主义”趋势不会对中国产生重大影响。如我就问题一所做出的回复,中国政府越来越理解市场竞争的重要性。依据中国顶级政府的设想而推出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代表了政府对国家角色及其与经济关系的认知的重大转变。因此,我们期待一个对外资经营者更加自由和开放的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


会议信息

会议题目:“发展中国家的反垄断”(“Antitrus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会议主办者:由竞争法领域著名期刊《Concurrence Review》和纽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

会议时间:2017年10月27日,周五,8:30 AM to 6:30 PM(当地时间)

会议注册信息及详细会议日程:https://www.eventbrite.com/e/interview-with-susan-ning-antitrust-in-developing-countries-tickets-36862039352?aff=Facebook

 本文原载于《Concurrence Review》,该文为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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