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8月8日,东北特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成功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高票通过。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团队中唯一的专业机构,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助力东北特钢集团涅磐重生。

东北特钢是一家以生产销售高技术含量、高档次、高附加值的高端特钢材料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作为特钢材料的核心供应商,为我国自行研制的人造卫星、洲际导弹、远程火箭、新型战机、核潜艇、重型坦克,以及近年快速发展的“神舟”系列宇宙飞船、“嫦娥”探月计划、国产大飞机、新一代驱逐舰、航空母舰等提供了大量特钢材料。近年来,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及自身厂址搬迁、大规模举债、产能未能充分释放、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东北特钢集团自2016年3月起发行的企业债券连续违约,企业陷入严重的经营和债务危机。2016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对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两家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和企业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8月8日,法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个表决组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依法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近日,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重整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债务人企业脱困重生有机结合。重整计划综合运用留债、一次性现金清偿、债转股等手段,妥善处理了逾七百亿元的债务问题。重整期间尊重当事方的意愿,运用市场的机制和手段,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遴选了重整投资人,得到了债权人的普遍认可。东北特钢集团重整具有诸多创新之举,在重整投资人引进、关联公司整体重整、债权清偿方案设计、债转股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为破产重整实践、立法完善和理论研究提供了成功的案例。

金杜负责该项目的合伙人为北京办公室的刘延岭合伙人和杨立合伙人,破产重组团队的其他合伙人、律师也积极参与。

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案是金杜破产重组团队最新力作。近年来,破产重组团队承办了多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案件,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六宗破产案例由金杜参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