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昕 Andrew Fei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中国政府近日宣布其将放宽或解除境外投资者对中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寿险公司及其他特定金融机构投资股权比例的限制。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期,该等变化将允许境外投资者控股甚至最终100%持股多类中资金融机构。这代表了中国在进一步开放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道路上迈出了极其重大的一步。 

上述政策变化是由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2017年11月10日的媒体发布会上宣布的。同时,在近期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习近平主席也称中国将显著地放宽市场准入并进一步开放对应的服务市场。

目前,该公告仅指出了部分中国政府在宏观层面的政策导向,还没有提供对应的具体实施细节。但是,朱副部长称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将依据法规在近期发布详细的指导规则。我们将在详细规则发布后提供进一步分析。

下表简要概括了朱副部长在2017年11月10日提到的对现行境外投资者对中资金融机构投资股权比例限制的关键性变化。需要注意的是下表并没有提及特定安排或条约下现存的一些优惠政策(如《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以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合称CEPA10)及自由贸易区(如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特殊政策。

这些变化将为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带来新的商业机会。同时,也将允许中资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的方式与境外投资者合作或吸引外资进入。这是继2003年前后的金融市场开放及2006-2007年外资银行本地化浪潮之后,对外资金融机构第三波重要的机会。

金杜在协助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扩展业务、与中资金融机构建立合资企业以及投资中资金融机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您希望就前述变化对贵公司有何影响与我们进一步讨论,欢迎联系我们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