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港交所股票代码:HK06818)在港增发H股。光大银行本次发行不超过58.1亿股H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发行价格为5.3283港元/股,较签约公告日股票收盘价溢价48%;融资规模约为310亿港元,为最近5年全球规模最大的中资银行股增发项目。此外,今年3月,金杜曾协助光大银行发行金额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的六年期A股可转换债券,为2017年全球最大的可转债发行项目。本次H股定向增发是光大银行在股权资本市场发行的又一次领先突破。

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 年,是上交所和港交所的挂牌上市银行,同时也是金杜的长期重要客户。十年来,金杜曾作为光大银行的律师,全程参与了光大银行重组、A股IPO、H股IPO、优先股、A股可转债以及历次金融债、次级债、二级资本债、资产证券化等重大资本市场项目。

金杜在该项目中担任中国法律顾问,自项目正式启动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金杜全程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客户和其他团队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金杜法律团队的负责合伙人为杨小蕾、苏峥、姜志会;律师团队包括袁冰玉、白子瑜、王悦、孔祥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