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晓丹 张晶晶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前一阵,女演员袁立长期救助尘肺病人一事进入大众视野,尘肺病人的生存现状也再次成为热议。恰逢《职业病防治法》于2017年11月进行了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本文将由尘肺病这一最常见的职业病说起,聊聊职业病防治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部疾病,主要表现为肺组织纤维化,临床症状为呼吸短促、发烧、胸痛,最后可能因呼吸衰竭或者肺癌等并发症而致死。
图片:充满灰尘的工作环境
尘肺病是我国最常见的一种职业病。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至少已经有600万尘肺病人。而且,这个数字每年还在迅速增长。根据《2014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共报告大约3万例职业病,其中职业性尘肺病约占90%。
尘肺病仅是职业病中的一种
实际上,除了粉尘,还有很多其他有毒有害因素会导致职业病。例如,一氧化碳、铅等化学物可能引起职业中毒;各类制造业中所常见的苯、石棉等物质可能引发白血病、肺癌等职业性肿瘤;噪音可能导致噪声聋;养殖场则可能发生布鲁氏菌病等职业性传染病。
我国制定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该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以下六种:
应对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做什么?
我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者疑似罹患职业病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了,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有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被责令关闭等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尤其是生产型企业,梳理工作场所内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相应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结语与反思
防治职业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已经连续两年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改。在2017年11月的修改中,法律放开了对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限制。修改前,只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方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修改后,只要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此举有助于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共同为防治职业病做努力。
同样令人瞩目的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1月29日成立了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旨在提高尘肺病诊疗水平,维护尘肺病患者的健康权益。
当然,现实情况可能远比想象的复杂和残酷。无论对于用人单位还是行政机关,防治职业病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法律本身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概括性,很难适应千变万化的现实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法律颁布或者修改之后,仍做不到严格执法、令行禁止,势必会有更多劳动者不幸受到尘肺病等职业病的折磨。
关注职业健康,重视职业病危害防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有效地预防甚至消灭职业病。今后,希望尘肺病病人不是通过蹭娱乐新闻的热点才被关注,而是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治疗和帮助,不再忍受呼吸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