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31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股票代码601838)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成都银行此次成功发行361,225,1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24,963,686.66元。成都银行系四川省首家上市的银行,是第八家A股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同时也是今年银行业A股上市第一股。

成都银行2008年启动上市工作,上市之路历经近十年。金杜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协助成都银行完成股份确权、资产规范、历史沿革确认、国有股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成都银行提供了全面、系统、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项目汇集了金杜北京、成都、广州、深圳四个办公室的力量。本项目主要负责合伙人是金杜北京办公室的杨小蕾、龚牧龙,成都办公室的张如积、刘荣、卢勇,广州办公室的王立新、王鹏,团队主要成员包括周艳、李瑾、虞谊、胡晓清、周泽娜和卢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