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勄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昨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讲话中宣布了进一步开放中国金融市场的具体措施,其中,涉及保险业的措施如下:
- 保险公司:现有对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的限制将放宽至51%,该措施预计将于2018年上半年实施。另外,三年后,中国对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将不再进行限制。此外,现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预计将在2018年年底全面取消。
- 保险代理:现有对保险代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在25%以上的限制将于2018年上半年进一步放开,届时,将有更多的外国投资者符合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条件。
- 保险经纪:现有仅允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从事大型商业险经纪、再保险经纪、国际海运、航空和运输险等业务的经营范围限制预计将于2018年上半年放开,对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要求将与中资保险经纪机构一致,届时,预计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将可能被允许进一步从事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经纪业务。
- 保险公估:现有对保险公估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在25%以上的限制将于2018年上半年进一步放开,届时,将有更多的外国投资者符合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条件。
与此同时,易纲表示,在进一步金融市场开放的同时,中国将同步加强金融监管。也就是说,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对外资的准入和外资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开,可以预期,中资及外资保险企业的监管差异将进一步缩小,在此基础上,中国将不断完善保险业监管,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维护保险业稳定,确保保险业相关活动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