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6月8日,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蚂蚁金服”)宣布正式签署C轮融资协议,融资规模约140亿美元。本轮融资包括蚂蚁金服直接向国内投资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及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Ant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向国际投资人募集的美元资金。

蚂蚁金服是一家旨在为世界带来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企业。本轮融资中,境内人民币融资主要面向蚂蚁金服的现有股东;境外美元融资则面向全球领先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马来西亚国库控股(Khazanah)、华平投资(Warburg Pincus)、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CPP Investment Board)、银湖资本(Silver Lake)、淡马锡(Temasek)、泛大西洋资本集团(General Atlantic)、T. Rowe Price旗下基金、凯雷投资集团(Carlyle)、Janchor Partners、Discovery Capital Managemen、Baillie Gifford以及春华资本(Primavera Capital)。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支付宝的全球化拓展,自主科研投入和全球顶尖人才的招募,以及培育新兴市场的本地科技人才。

在本项目中,金杜同时担任蚂蚁金服中国境内人民币融资部分和中国境外美元融资部分的法律顾问,协助客户设计复杂创新的境内外融资方案,起草相关融资文件,全程协助客户完成本轮境内以及境外融资。该项目负责合伙人为唐应茂和姜志会。

在本轮融资前,金杜亦代表蚂蚁金服为其A轮、B轮融资全程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