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旸 王倩 胡嘉卿 金杜律师事务所
区块链早已不是新生事物,但围绕区块链的研究、布局仍在浪潮之中。中国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区块链技术列为战略性前沿技术。2018年6月,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鼓励区块链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与探索。美国、欧洲也同时致力于促进区块链技术发展、标准设立,给科技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1]
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该消息公布后,市场、媒体均热烈响应,成为了“币圈”、“链圈”、A股市场重磅的利好。
不可否认,区块链技术在诸多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是一项改变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革命性技术,将带来更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生活环境。在今天,技术的应用场景方向已大致确定,但很多人往往只看到区块链发展的机遇,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因此,不排除热潮中存在大量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等违规违法行为。如何擦亮眼睛、识别风险、沙中取金,如何在区块链创业中规避法律风险,需要在热潮中保持一份冷静。
94公告仍然禁止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区块链不等同于加密虚拟货币。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在10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题为“数字化重塑全球金融生态”的演讲中,黄奇帆指出:“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的货币脱离了主权信用,发行基础无法保证,币值无法稳定,难以真正形成社会财富。”货币迎来了数字化时代,但各类虚拟货币仍存在大量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仍不被允许。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若相关行为违反现行金融、刑事等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涉嫌洗钱、逃汇、非法经营(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欺诈发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行为而构成相关刑事犯罪。(相关参与人员)若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面临一定法律责任。
①如出现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扰乱正常的法币兑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存在被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或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或非法经营犯罪的风险:如利用具有准货币功能的虚拟货币在网上交易、提取现金,可能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跨境逃汇等,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风险。
②如出现利用交易形成法币资金池归集、给予固定回报的行为,可能存在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③如交易中出现诈骗虚拟货币、法币或其他财物的,或出现利用信息或价格优势操纵虚拟货币交易市场以收割韭菜的,可能存在被认定为诈骗、集资诈骗的风险。[2]
④如出现以发展下线形式购买虚拟货币,使被发展人员持续投入资金或继续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从直接发展或间接发展人员缴纳的资金中获取利益,可能涉嫌传销违法或犯罪。
⑤若行为人或交易所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的收益及其产生的收益,为犯罪人掩饰、隐瞒其财产来源和性质,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等,可能涉嫌洗钱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区块链技术的促进与保护
对于发展中的技术,过早规制可能阻碍技术的发展,但若过度放任技术发展则容易引发网络安全等重要问题。
2019年1月10日,为了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健康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根据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请安全评估,并履行备案手续。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
对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关于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等底线规定,通过合规建设避免相关风险。
区块链的技术竞赛中,达成国家战略上“最前沿”“制高点”“新优势”的目标,需要行业人员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社会各界在关注技术发展、积极投入资源的同时,也希望从过去虚拟货币、ICO野蛮发展的经验教训中学习去伪存真、警惕各类骗局、使区块链技术走向自主创新。
感谢实习生陈诗怡对本文的贡献
[1] 新华网:“链”向未来——前景广阔的区块链技术
[2] 参见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浙0421刑初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