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轩高科”,002074.SZ)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众中国”)成功签署了关于战略合作的一揽子协议,包括国轩高科与大众中国之间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国轩高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大众中国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东协议。本项目为2020年新《外商投资法》实施以及证监会再融资新规颁布以来,在新的法律及监管框架下中国上市公司引入国际知名公司战略投资的示范案例,交易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安排。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国轩高科将向大众中国非公开发行相当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0,620.73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国轩电池新建动力锂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投资以及流动资金补充。同时,国轩高科控股股东还将向大众中国转让相当于公司总股本约5%的股份,使大众中国成为国轩高科第一大股东。双方还就电池产品的供应达成了一系列战略安排。
国轩高科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领先企业,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市场份额长期位居行业前列。大众汽车集团是世界汽车行业中最具实力的跨国公司之一,近年来大力推进集团电动汽车战略。此次交易标志着国轩高科与大众中国开启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在技术和资源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在新能源领域等方面的共同发展。本项目的成功签约得益于中国促进外商投资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在此次交易中,金杜担任国轩高科的交易法律顾问,全程为本次战略投资项目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此次项目负责合伙人为徐萍和张永良,项目团队包括合伙人宋彦妍、姚丽娟及资深律师董昀和张岱等。成功签约是此次交易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后,金杜还将继续协助客户,促成交易早日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