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晓鹏 刘艺涵 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海南离岛免税新政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一月有余。据财政部门统计显示,今年7月1日至31日,海南省4家离岛免税店共实现免税销售额约25亿元,人均消费5527元,同比分别增长240%和82%。[1]在全球疫情仍未见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被戏称为“行走的钱包”的中国消费者群体已经开始由“海外购”转向了“海南购”。

离岛免税有多少额度?可以“剁手”哪些商品?能帮亲友代购吗?未来还可能有哪些利好政策?本文将以快问快答的方式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基本情况、注意事项和未来展望进行介绍。

一、何为离岛免税?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提货离岛免进口税的购物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离岛免税新政有何亮点?

实际上,早在2011年财政部就出台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此后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出台过若干支持海南离岛免税的政策。[2]之所以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下称“《离岛免税公告》”)备受关注和青睐,是因为其有如下亮点:

  • 大幅提高购物免税额度,将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 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了平板电脑、穿戴设备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热门消费品,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
  • 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 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仅对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有所限制
  • 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据海口人民政府透露,海南离岛免税经营的定价策略与促销力度同比日韩、新加坡、法国等主要市场平均售价优惠10%-20%;而据南方都市报相关调查表明,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的价格同比岛外非免税市场化妆品,优惠折扣范围在20%-40%。[3]

三、谁能享受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针对“离岛旅客”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讲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年满16周岁
  • 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
  • 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6月1日印发的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有提及要在2025年前实现“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但在目前的离岛免税政策下,海南省居民想要享有免税优惠同样需要满足“离岛”的条件。

四、哪些商品能“剁手”?

目前旅游购物的热门商品基本都有囊括,包括手表、香水、化妆品、眼镜、服装服饰、箱包、糖果、玩具、餐具及厨房用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咖啡、茶制品、保健品、家用医疗器械、平板电脑、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手机、电子游戏机、酒类,等等(完整商品品类详见《离岛免税公告》附件)。

其中化妆品每人每次限购30件,手机、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限购4件,酒类(啤酒、红酒、清酒、洋酒及发酵饮料)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

五、购买渠道有哪些?

目前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共有4家: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旅客既可以在离岛免税店内直接购物,也可以在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采用线上方式购买的,购物人、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如果提货后旅客因航班(车次、航次)延误、取消等原因需要出隔离区的,需将所购免税品交由离岛免税商店(包括提货点)代为保管,待离岛时由本人提取并携运离岛。如果变更后的航班(车次、航次)时间在原离岛日期之后30天内,免税店可为旅客办理相应的延期提货手续;超出30天的,免税店应当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六、退换货手续如何办理?

旅客提货后要求换货的,离岛免税商店需要确保退换货商品的品名、货号、规格型号等完全一致,并且要经海关核准后才能交付离岛旅客。

旅客提货后要求退货的,离岛免税店应当重新办理退货免税品的入库手续。因退货原因需要退税的,离岛旅客或者离岛免税店在缴纳税款1年内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核准后填发税款退还凭证,交原纳税人向指定银行办理退税手续。

七、消费纠纷如何解决?

消费纠纷是离岛免税购物不可避免的现象。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仅7月就有29位消费者因未发货、丢件、未退款等各类原因投诉海南免税官方商城、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线上购物商城等免税店旗下平台。[4]

旅游购物消费纠纷不同于传统消费纠纷,其具有成因多样、频率高发、主体异地等特点;解决旅游购物消费纠纷也不能以结果公正为单一价值导向,效率和便利对于纠纷双方尤其是消费者而言同样重要。因此,单纯依靠时效性低、程序相对复杂的诉讼机制并不足以有效解决多数旅游消费纠纷。[5]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已经提出“海南自贸区(港)要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及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9年3月,海南旅游仲裁中心揭牌成立,当事人可约定由海南国际仲裁院受理旅游消费纠纷。同年10月,由旅游专业律师、退休法官、旅游专家、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旅游企业一线员工组成海南省旅游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海口揭牌成立。我们认为,消费者在海南购物中如果产生纠纷可以尝试多渠道沟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的处理意见。从纠纷解决机制供给层面,以下两点也值得海南继续探索、创新:

  • 完善旅游投诉机制。由政府或地方旅游局牵头建立统一的旅游消费纠纷投诉受理机构,依靠网上投诉平台和投诉热线统一受理投诉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可以根据投诉事项、严重程度分流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必要时,受理机构可通过投诉平台、媒体、或其他网络媒介将商家的违规行为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公之于众。
  • 探索实行网上调解、网上仲裁。旅游消费纠纷往往标的额较小、纠纷主体又分居两地,要求消费者返回消费地解决纠纷成本太高也不符合效率原则。因此,海南可以从离岛免税消费纠纷入手,探索建立网上调解、网上仲裁制度,利用网络技术的发展填平空间距离和时间成本上的鸿沟。实际上,疫情期间有众多诉讼案件都已实现“云开庭”,相信更加灵活的调解和仲裁机制在线上办理也并非难事。
八、能否前往海南“代购”?

职业“代购”从本质上讲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套利”行为,当两地商品出现价差时,倒买倒卖就有了利润空间。但《离岛免税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下称“《离岛免税监管办法》”)都明确为职业代购行为划了红线,并且分别设置了针对离岛免税店和离岛旅客的惩罚措施。

  • 离岛免税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给予警告;对于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情节严重的,海关可以撤销离岛免税商店注册登记。同时,离岛免税商店还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

(一)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的;

(二)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者规定的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品的;

(三)未在海关核准的区域销售免税品的;

(四)未按照海关监管规定办理免税品进口报关、入库、出库、销售、提货、核销等相关手续的;

(五)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的。

  • 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

(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

(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如海南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夏锋所言,这一次给海南的离岛免税购物的政策是空前的,目的之一就是吸引境外国外的旅游购物的回流……以牟利为目的代购、有组织的盈利的、组织水客的行为必然会破坏免税购物市场的有序的发展,也违背了免税购物政策制定的初衷。[6]

正因如此,在离岛免税新政出台不久,海南就开展了针对职业代购的精准打击。7月10日,在海南省打私办统一协调下,海口海关缉私局联合地方公安机关打掉离岛免税品套购组织团伙6个,抓获涉案团伙首要分子6名,查获带货“人头”39人。[7]实际上,近年来因“代购”而涉嫌走私甚至被判重刑的案例屡有发生,关于“代购”的合规要求和转型意见我们也在过往文章中也多有分析,[8]目前关于职业代购在法律上的定性已日趋明朗,个案中如果存在处理结果的不同,多是因为证据因素、偷逃税款金额不同、以及与海关的沟通效果差异导致。

值得注意的是,《离岛免税监管办法》对于离岛游客违规二次销售或提供虚假证件、虚假信息的行为创设了“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纳入相关信用记录”的“资格罚”措施。剥夺职业代购的免税资格并对接个人征信是一种比一般的行政处罚和刑罚措施更温和,但能够有效制止免税品倒买倒卖的手段,从立法效果上讲是值得认可的。但部委规章并没有设定行政处罚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因此这种“资格罚”的身份是否名正言顺可能还值得商榷。

九、馈赠亲友算“代购”吗?

如前所述,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明确禁止职业代购,那么受亲友之托帮忙捎点东西能享受免税吗?答案是肯定的,不具有经营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馈赠亲友购物并不是海关打击的对象。

在过往的行邮物品监管中,海关始终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监管原则。所谓“自用”,既包括本人使用,也包括馈赠亲友,强调的是“非牟利性”。[9]因此馈赠亲友的代购并没有改变离岛免税商品在海关法意义上的“物品”属性,而职业代购的之所以被禁止就是因为二次销售行为将“物品”变成了具有贸易性质的“货物”。

另一方面,海关对于“合理数量”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在对行李物品的监管中一般根据进出境旅客的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判断数量是否“合理”。而对于离岛免税商品,我们认为在化妆品、手机和酒类等易批量携带的高货值商品已经有限值限量规定的情况下,旅客购买的其他商品只要未超过购物额度,一般可以认定为“合理数量”。

十、未来还有哪些政策值得期待?

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开放性问题,根据我们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案的理解以及对类似政策发展规律的总结,未来至少有四个方面值得期待:

第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变化,免税购物额度可能会随之提升,免税商品种类也会不断扩展,这一点可以参考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改革。考虑到本次离岛免税新政已将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我们认为短期内再提额度的可能性较小,但每年增加热点商品种类,满足消费需求,让旅客能“尽兴而归”还是可以期待的。

第二,岛内居民有望在不离岛的情况下享受免税购物政策。如前所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已经提出了“通过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进境商品”的规划,相信针对海南岛本岛居民的免税购物细则也会尽快出台。不过为避免商品倒卖的情况,在免税商品类别、限额、限值等方面,岛内居民的免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可能会不尽相同。

第三,离岛免税店数量将不断增加,范围将遍布全岛。除了现有的4家免税店外,目前第5家免税店——海口国际免税城正在全面施工中。我们认为,与海南全岛自由贸易港建设方案相匹配的离岛免税政策不应仅仅局限于几个点,而应将免税店连成片,最终扩展至全岛。未来在一些重要的旅游景点、知名酒店和交通关口可能会诞生一批或大或小的离岛免税店。

第四,配套服务与监管措施将逐渐完善。海南旅游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离岛免税这样的好政策,更需要支撑政策顺利落地的良好营商环境。除了前文提到的建立多元化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近期已经或将要出台的配套措施还包括:(1)按照免税品与原产地在品牌、品种、价格上“三同步”的原则,采用招标等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并确定新增加的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经营主体;(2)尽量多地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进行严密监管,同时朝“无感知”方向推进,最大程度减少核验次数,给旅客提供舒心、便利的购物环境;(3)将离岛免税政策风险防控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离岛免税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


[1] 《海南离岛免税新政“满月”,离岛免税店销售额同比增240%》,

澎湃新闻:https://finance.sina.cn/2020-08-04/detail-iivhuipn6695506.d.html,最后浏览日期:2020-08-05。

[2]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

[3]缪悦:《现在去海南离岛免税店买买买,还能真香吗?》,载“聚美丽”微信公众号,最后浏览日期:2020-08-03。

[4]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热 聚划算再“添把火”》,电商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3701096098542745&wfr=spider&for=pc,最后浏览日期:2020-08-06。

[5]参见刘波,温少聪:《海南自贸区(港)跨境旅游消费纠纷的便利解决机制研究》,载《实事求是》 2019年05期,第94页。

[6]《代购圈又盯上了海南,然而……》,中国消费者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1946816301611974&wfr=spider&for=pc,最后浏览日期:2020-08-03。

[7]《海南代购注意!6个离岛免税品套购团伙被端》,载“自贸港在线”微信公众号,最后浏览日期:2020-08-04。

[8] 详见冯晓鹏、刘艺涵:《同是逃税,为啥“代购”判了10年?》,冯晓鹏、王溢美:《金杜海关与贸易合规法律主题月丨代购,代购,合规之路咋走?》,载“金杜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9]海关总署教材编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释义》2000年版,第1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