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乃莹石璧宁 刘殷玮 香港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互挂计划(计划[1],批准了两只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所)上市的ETF。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亦同时批准了两只将根据该计划在深圳交易所(深交所)上市的ETF。

该计划将让香港及内地投资者通过投资对方市场ETF,获得更多投资机遇和产品选择。继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港交所和深交所借助股票通[2]和债券通[3]取得的成功及多番努力推出 “ETF通”后,这是一项令人期待已久并进一步连接香港与中国内地ETF市场的新发展。

通过联接结构连接

外国投资者接入中国内地的投资:

  • 一只香港ETF将作为“联接ETF”在港交所推出和上市
  • 一名人民币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将出任香港ETF的经理
  • 该香港ETF将获其经理授予RQFII身份,以投资于捆绑式的内地ETF
  • 该香港ETF须通过其RQFII身份,把其资产净值的至少90%投资于在深交所上市的捆绑式的内地ETF

内地投资者接入香港的投资:

  • 一只内地ETF将作为“联接ETF”在深交所推出和上市
  • 一名合资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出任内地ETF的经理
  • 该内地ETF将获其经理授予QDII身份,以投资于捆绑式的香港ETF
  • 该内地ETF须通过QDII身份,把其资产净值的至少90%投资于在港交所上市的捆绑式的香港ETF

该计划下首两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ETF将分别间接追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和标普新中国行业(A股上限)指数的市场表现。

证监会在2019年12月刊发的有关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合资格ETF所适用的简化规定的通函中已预示该计划的实施[5]。该通函订明,一只获证监会认可的联结ETF可在个别情况下,在毋须其许可下,把其资产投资于一只在海外上市的主ETF,惟前提是要有符合要求的保障措施和对策,以处理投资者保障方面的疑虑,并对香港市场有可证明的益处,当中会考虑到主ETF的规模和重要性、其往绩纪录,以及其基础指数是否被广泛接纳等因素。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地和其他法域的现有ETF互通计划

香港和内地已在试点与该计划类似的ETF互通安排。

证监会在十多年前已订立与该计划类似的安排,且最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东京证券交易所在2019年6月推出了中日ETF互通计划。在中日互通计划下,内地的中方资产管理人获准通过QDII计划设立在上海上市交易的ETF,将至少90%的资产投资于追踪日经225指数或东京证券指数的日本ETF。同时,另有投资A股的4只ETF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在与世界各地的证券交易所讨论合作,如与伦敦交易所有可能开展的债券互通项目、与瑞士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互通计划、及印度和上海的股票两地上市机制。

全面“ETF互通的铺路石

该计划是连接内地和香港ETF市场的第一步。我们期望看见“ETF互通”的全面深化,后者会将ETF加入到沪深港通互联互通机制下合资格的可交易证券清单中。

在2017年6月,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采访[6]中表示,由于内地股票与上市基金有不同的结算安排,监管机构须先解决系统开发及运作事宜。通过使用联接ETF结构,该计划避免了将会在两地上市安排中产生的一系列结算及其他运作问题。

业界热切盼望该计划的推出,指出通过连接两个ETF市场,中国和国际投资者将能实现投资组合的多元化,并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的资产类别。尤其是,国际投资者能藉此直接接触到中国境内的ETF,而后者能够提供更广泛的境内股权投资机会。

结束语

该计划是一项重要的举措,不仅能推动香港ETF市场蓬勃发展,也与我们在大湾区所见的各项更广泛发展计划(参见我们关于大湾区全新发展计划的最新刊物)以及香港与内地跨境理财通的发展方向相吻合。

市场观点[7]认为,政府将会在未来一年强化跨境资管制度,促使将ETF纳入到深港通互联互通机制中,使之成为连接香港和深圳金融市场的又一项大湾区举措。

我们盼望与您合作,协助您开拓业务。

 

 

*任何提及“香港”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1] 证监会的“香港与内地ETF互挂获批”(2020年8月28日),可在以下网址查阅:https://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0PR80

[2] 股票通在2014年11月推出,是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的联合举措。它造就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交所与港交所之间的股票市场互联互通

[3] 债券通是一项通过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市场基础设施联系,让境外投资者接入中国内地债券市场并让境外投资者接入香港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计划

[4]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我们题为“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政策的最新开放”的刊物(2020年5月),可在以下网址查阅:https://www.kwm.com/zh/cn/knowledge/insights/latest-relaxations-in-qfii-and-reforms-20200612

[5] 证监会的“有关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合资格交易所买卖基金所适用的简化规定的通函”(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可在以下网址查阅:https://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circular/doc?refNo=19EC73

[6] 港交所,《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周年传媒午餐会上阐述香港交易所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日期为2019年1月19日),参见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news-release/2017/170119news/1701193news(问题2)

[7] 《亚洲时报金融》,《香港将会成为中国财富市场中心》(日期为2020年7月19日),参见https://www.asiatimesfinancial.com/hong-kong-to-become-a-major-hub-for-china-s-wealth-management-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