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玲 李晨焜 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0年6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出台。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六个自由”之一,在“人员进出自由”方面,《总体方案》强调推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政策,包括逐步实施更大范围适用免签入境政策、放宽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特定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等。

为全面落实《总体方案》,2020年9月,《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发布。在聚焦人员进出自由方面,海南自贸港主要推行以下出入境便利措施:

  1. 拓展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范围及渠道

国家移民管理局曾于2018年5月发布公告(“《公告》”),对59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实施免办签证政策。依据《公告》,该59国人员持普通护照赴海南旅游,由在海南设立的旅行社接待,可从海南对外开放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停留30天。

《实施方案》提出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及渠道。入境事由方面,在59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基础上,允许外籍人员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同时,向国家申报拓展外籍人员免签入境渠道,将旅行社邀请接待模式扩展为外国人通过系统自行申报免签入境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

  1. 扩大外籍人才享受R字签证待遇范围

依据《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申请R字签证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1]。概括而言,R字签证的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在《总体方案》背景下,海南省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分类标准》”),依据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等方面标准将人才划分为A、B、C、D、E类人才[2]。《实施方案》提出,将符合《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相应享受R字签证待遇。

《实施方案》的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在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放宽了R字签证待遇范围的适用群体,有助于吸引集聚国际人才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1. 实行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工作许可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不允许来华的外国人和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工作岗位列为禁止类;把可能引发市场较大波动、社会负面舆情的外国人及岗位列为限制类。

《实施方案》明确,除负面清单外不再对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作出限制。同时,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就业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对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建立配额管理制度,在配额总量控制下对限制类工作许可进行自主审批。

  1. 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可享有特定停居留便利

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一般外国人以及来琼创新创业的外国留学生和外国高校毕业生,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海南自贸港给予其相应停居留便利。举例而言[3]

  • 海南重点领域、行业引进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等外籍高层次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未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入境后可按规定申请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 对在海南就业的高端星级酒店厨师、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医护人员等外籍技术技能人员,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 在中国高等院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经所属高校推荐可办理2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在海南创新创业,期间被海南省内单位聘雇的,可换发工作类居留许可。
  1. 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

除以上措施外,在申请流程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等证件除提交有效证件、聘用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同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不履约的个人和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外籍人才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海南自贸港一系列工作许可及出入境便利政策的实行必将吸引更多英才在海南“落地生根”,相信我们将很快看到“琼英汇”的良好态势!

[1]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全文见:

http://fwp.safea.gov.cn/attached/file/20180731/20180731103648_983.pdf

[2]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全文见:

http://www.hnftp.gov.cn/zcfg/zcwj/hnzc/202009/t20200927_3294055.html

[3]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才服务保障系列政策问答》第19、20条,全文见: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hygq/202010/c8070fe73cbb4e968e2c4eb21ba521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