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600690.SH、690D.DE、6690.HK,“海尔智家”)H股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海尔智家本次共计发行2,448,279,814股H股股份,股票代码为6690.HK。至此,海尔智家成为第一家A+D+H股的上市公司。

海尔智家本次H股上市为A股市场重大无先例项目,系通过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其香港上市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原股票代码为1169.HK,“海尔电器”)实现。本次交易在H股介绍上市的同时亦构成A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涉及海尔智家可交换债券标的股份被私有化后债券持有人利益如何保障等问题。金杜作为海尔智家本次交易的境内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交易架构的设计、交易方案的论证与执行、监管部门沟通汇报、尽职调查、法律文件准备等各项环节。

本文将从金杜作为海尔智家境内律师的角度分享本项目的主要创新点。

  • A+D股上市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港股上市公司并同步实现以介绍方式H股上市

海尔智家是全球家用电器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的领导者、智慧家庭生态模式的开拓者,主要从事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厨电、小家电、U-home智能家居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全面的智慧家庭解决方案,其股票已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690.SH、690D.DE。2020年7月31日,海尔智家与海尔电器发布联合公告宣布,海尔智家拟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海尔电器,私有化方案生效后,海尔电器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海尔智家H股将以介绍方式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本次交易中,海尔智家作为要约人请求海尔电器董事会在先决条件达成后,向计划股东(即除海尔智家及其子公司外,在计划登记日持有海尔电器股份的股东)提出私有化海尔电器的方案,该方案将根据百慕大公司法规定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实行,计划股东将获得海尔智家新发行的H股股份作为私有化对价,换股比例为1:1.60,即每1股计划股份可以获得1.60股海尔智家新发行的H股股份,同时,在协议安排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海尔电器将向计划股东以现金方式按照1.95港元/股支付现金付款。协议安排生效后,海尔电器将成为海尔智家全资子公司(假设EB转CB方案生效,详见下文介绍)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海尔智家将通过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挂牌交易,计划股东将成为海尔智家的H股股东。本次交易中计划股东可获得的海尔智家H股股份及现金价值高达人民币440亿元。

私有化协议安排与海尔智家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互为先决条件。

在构成H股介绍上市的同时,本次交易亦构成A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核及信息披露程序。此外,本次交易的另一特别之处在于,私有化标的公司海尔电器将在协议安排生效后向计划股东支付现金对价。本次交易开创了A股上市公司发行H股私有化港股上市公司同步实现H股介绍上市的新模式。

  • 以变更债券条款及条件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通过其境外子公司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

海尔智家于2017年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Harvest International Company(“Harvest公司”)于香港发行了80亿港元的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交换标的为海尔电器股票,海尔智家及其境外子公司为该笔债券提供担保。

可交换债券发行时的一个要素是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即海尔电器股份)为上市公司股票,而此次私有化交易将导致海尔电器退市,可交换标的股份不再具有上市流通性。为保护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利益,海尔智家拟通过修改可交换债券的条款和条件的方式,使得原通过境外子公司Harvest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海尔电器股票的可交换债券变更为海尔智家通过境外子公司Harvest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海尔智家H股股票的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EBCB方案”)。EB转CB方案以协议安排生效及海尔智家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为前提。新方案下,当债券投资者行使转股权时,其有权将持有的债券按照债券条款约定的条件转换为海尔智家增发的H股股票,成为海尔智家的H股股东。

在EB转CB方案中,债券发行人仍为Harvest公司,海尔智家仍为该笔债券提供担保,除因标的股份发生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转股价格、数量等变化外,原可交换债券的其他主要商业条款(如到期日、利率、年度总收益率、其他赎回条款)基本保持不变。

  • 本次交易方案受限于多项条件及复杂的监管程序,需确保三地信息披露协同

本次交易方案受限于海尔电器发出正式私有化提议的多项先决条件及私有化方案生效的多项条件。

从项目类型条线来看,本次交易涉及H股上市、A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港股私有化、H股可转换债券(即EB转CB方案)。在进行方案论证时,需考虑包括内地、香港、德国及百慕大的监管程序,涉及的部门和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百慕大最高法院等。

本次交易还涉及A股、D股和H股三地的信息披露协同问题,既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又要避免因三地监管要求的不同而导致内幕交易、保密信息泄露等合规风险。在三地信息披露规则、时差及信息披露文件准备方面,公司及项目组全体同仁攻克了诸多难关。

  • 总结

本次交易是家电行业史上最大规模的港股私有化交易,是今年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中资企业港股私有化交易,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港股介绍上市项目。

本次交易中,金杜担任海尔智家的中国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及其他中介团队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近十年来,金杜作为海尔智家的中国律师,先后完成日本三洋白电业务、美国GE家电业务、新西兰斐雪派克、意大利Candy公司等一系列海外并购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D股上市、可转债发行等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多次助力海尔智家打造多层次、多地区的资本市场布局。

张永良宋彦妍李强、韩骐瞳、雷娜 证券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本文任何提及“香港”之处,将被诠释为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本项目的负责合伙人为张永良、宋彦妍、李强,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包括顾问张若然、律师韩骐瞳、雷娜、吴京泽、李胜蓝、高舜子、唐逸文、葛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