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要求有所调整,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以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在新《证券法》框架下,结合境内外金融机构监管实践,相应调整和完善证券公司股东准入和监管的相关要求。新规将于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了解熟悉新规与旧规的差异,我们制作了对比表并进行了相应解读,供参考交流。

一、规则主要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起草说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定较之于原有规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二、新旧条文对比及解读

(一)《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二)《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

三、结语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实施后,中国证监会将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照《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和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报送证券公司设立、股权变更等申请。总体来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是在新《证券法》实施后的相应修改调整。可以明显看出,新修改的规定对证券公司股东门槛进行了适度降低,同时适当放松监管要求,有助于证券公司创新发展。

作者:赵晓红 陈青东 徐辉 王安荣 洪晓芸 金融证券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感谢陈泽宇、龚智彦、杨涛对本文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