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耀华 谢岸琳(公司业务部)
前言
信息权(Information Rights)是指投资人有权接收被投公司主动提供的财务及经营信息的权利。检查权(Inspection Rights)指投资人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的权利。由于投资人尤其是财务投资人,一般不深度参与被投企业的管理,因此信息权和检查权成为保障其了解、跟踪被投公司情况的重要渠道。对于接受融资的公司而言,则需要考虑向投资人提供的信息的边界及成本。
本文将分析投资人的信息权与检查权在境内架构与开曼架构下的区别,以及投资协议中信息权与检查权条款的主要谈判点,并介绍在何种情形下需要签署管理权利清单(Management Rights 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