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东霞 杨婷 王琦(争议解决部)

 

 

 

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投资者诉康美药业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我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立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震动”效应。作为长期深耕证券合规及证券诉讼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对新《证券法》项下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落地实施以及该案的进展情况均保持了密切关注。在上篇文章中,我们已对该案涉及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实施程序以及上市公司责任的认定问题详述了我们的分析观点。本篇文章中,我们将继续阐述我们对本案所涉其他问题的分析,供业界同仁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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